面對「預算有限」時,創意工作者應該保持什麼樣的態度?

文 / 謝啟彬


創意工作者在職場上,最常被問到的一句話應該是:「因為預算有限,所以...」

這個「所以」的後面,自然是希望創意工作者低價承接或友情贊助或無償奉獻,我長這麼大從來沒有聽過「我們預算沒有上限,請盡情報價」的。

有啦,拍電影的會追加預算,搞選舉的也需要追加預算,做工程的也會追加預算,但是那是因為會回收利潤,所以要追加成本。很少很少聽到藝術或創意工作者能有條件追加預算的,大多都是賠上家產、超支借貸、用可憐的預算做出偉大的作品、最惡劣的條件仍不願意放棄自己的標準等等。

因為,創意工作者投入的是他的多少小時難以估算的訓練,以及蘊含在腦海中的才華,加上無窮無盡的應變能力,甚至是時間體力上的各種犧牲,得以完成。



這幾天非常忙碌之中,還是有幾個生活的小插曲發生,有鄰居要選里長希望我們贊助音樂活動,找個有氣質的小提琴手來拉一下,老師如果不行就找學生來,「給他們一個舞台嘛!」或是有拍片廣告亮相「可能會變成明星」的機會云云。

就我的立場,我認為決定權,應該還是要在創意工作者的意願本身,如果一件事情對我而言,非常重要,我應該不顧社會眼光或是他人言語地去投入,要的就是一種成就感與快樂。如果對方設定的是「給你一個機會」,但目的是為了達成他們自己的目的,那就應當支付報酬的出發點來談,或者是利益上的交換,很現實,但是即便是對年輕學生也應該是一樣的道理。

如果你在參與的過程中,視為一種學習,那就沒有什麼凹或不凹的問題;然而如果你覺得有被凹的感覺,那就要回到上一段的判斷,進行任何實質上或意義上的交換,以及你自己的主觀意願。


只是一點感想紀錄,「自己覺得值得的,就值得;覺得會勉強自己的,就不用勉強」。所以延伸下去,我也會對有些又要參加什麼活動又要罵什麼活動的“創意工作者”感到奇怪,或是覺得以前當學生時被老師凹之類的,學生時代在各方面就是要學習,不再是學生身份了就要自己負責,如果覺得不值得,就退出即可,沒有人勉強。

至於尊不尊重創意或藝術工作者的問題,或是台灣大環境的許多病態窠臼,那應該是另一個主題,在一個環節上不斷鬼打牆是沒有用的,你叫一般觀眾馬上懂得尊重,或是一個圈子的人馬上去了解另一個圈子的潛規則等,都是緣木求魚也浪費時間力氣的。

準備練團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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