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動感歌曲」與「芭樂歌」的分界談起-我們認識的流行音樂都還有其他你不知道的面貌

文/謝啟彬



這篇是「自我回顧文」 ^^

或許別人有我沒有,所以我決定只是先回顧自己聽音樂的歷程,如果你跟我有一樣感受,那就表示我的推論是對的。

小時候我認識Kool & the Gang,是這首《Cherish》,非常抒情,廣播也播,電視也播



長大認識接觸了黑人音樂,我才知道他們很多這樣的歌曲,在台灣被歸類為「動感歌曲」



我們都會唱這首歌《We're All Alone》



但是我們卻不知道Boz Scaggs是這首曲子的原唱,同樣也是一首Groovy的曲子



我們絕對都知道這首抒情經典《Hello》,甚至國語歌還有不少首是抄這首的



好吧!Lionel Richie實在太紅了,快歌也非常八〇年的搖滾風,所以我猜這首應該很多人知道吧?



這首大概也是被定義成「動感快歌」吧?



印象中,抒情歌曲都是比較受歡迎的
有時候慢板抒情曲會被諧音稱為“芭樂歌”(Ballad)
當然,不只台灣這樣,全世界都這樣
只是我感覺好像動感一點、Groove一點的曲子
就被歸類為”舞曲“,或是”比較吵雜”的曲子?
然後變成是「跳舞的人在聽」的了!


玩Band的人後來也都不會選這些“快歌“
除了本來做場團就有很多pub芭樂歌外
我現在覺得,那個技術的門檻是很重要的
歌手能不能唱、樂手能不能演奏、夠不夠體力與肺活量等
甚至那個樂理上的基礎,我著文討論過很多次了
是空的,大家普遍不知道有「調式和聲」的存在

我記得以前就有個pub歌手跟我說
誰要選Michael Jackson的歌呀?超難唱的而且超累的
不用找自己麻煩啦!
再加上台灣的流行音樂普遍以抒情情歌為主流
之前也有提過,歌詞與企劃、歌喉與形象是關注重點
漸漸地,這些Groove音樂好像就離台灣愈來愈遠了

然後以前那些動感的歌手如劉文正高凌風崔苔菁歐陽菲菲等
好像又被認為很「洋」,形象與歌曲在當時的社會氣氛中
多少都有點「挑戰善良風俗」甚至「傷風敗俗」的味道
(以前還有警備總部、新聞局審查、禁止日本音樂輸入...可能七年級生以後就沒這記憶了)

等到再晚一點,偶像團體再度興起,就整個全面抄襲日本樂壇了
少男、少女隊伍都是依據日式風格企劃製作的
剛剛講的黑人音樂熏陶,就基本上還是空的

你不一定會同意我的看法,但這是我的經驗與觀察加上體驗與反思
之前討論過為何爵士樂在台灣的發展也少掉Bebop之後的傳承一點
思維邏輯也是一樣,我想去找出「哪裏斷掉了?」
尤其跟亞洲其他鄰近國家比較時

當然,政治真的很重要
西洋音樂在蓬勃發展時,我們的國家正在戰亂與分裂
搖滾音樂、黑人音樂整個冒出頭的六〇到九〇年代,我們的國家一整個在「戒嚴時期」
思想與觀念上,也應該被戒嚴了

只能說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沒有絕對的對錯,我們重經濟、重政治、重軍事
但是我們在文化上、藝術上與當代風潮的交匯上,的確是有所斷層
只有古典音樂,勉強可以在官方的支持下發展
但是相信長期關注台灣古典音樂或音樂教育、文化的朋友
也會提出很多「當初種下的因」的問題的

尤其當現在我們發現為何很多事情都很難跟國際或國際標準接軌時
在本地從事推廣或教育,還會遇上必須面對「超出已經世代傳承的觀念之外」的衝突

如果身為當代台灣人,你可以討論政治、討論經濟、討論電影、討論娛樂、甚至討論古典音樂
那我覺得整體流行音樂環境的剖析,也是可以用這樣的態度去做的
而不是所謂研究所裡頭符合論文寫作格式為重的論文而已
你不覺得怎幾乎都是研究所學生在寫這些?
古典音樂學院的教授蠻少去做當代(流行)音樂的深入研究的

回到所謂「動感歌曲」與「芭樂歌」的分界,當然你也可以說地區性有地區性的特色
很多團體來台灣,也都被主辦單位要唱哪些在本地紅的歌曲,或唱國語老歌等等,在日本也是這樣
不過一旦音樂一扯上語言與民族意識,我認為在台灣很多事就走得跟其他地方不一樣了!

以上,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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