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樂評人需要知道如何演奏爵士樂嗎?(翻譯)

原文/David Liebman.翻譯/謝啟彬


圖片來源:David Liebman官網


原文出處:INTERVALS: Do jazz critics need to know how to play jazz?


爵士樂評人需要知道如何演奏爵士樂嗎?

這是一個我經常被問到的問題。

很顯然地,如果有人對於一些創作者的作品有任何意見,某種程度上先瞭解一下這些創作者在做什麼,會比較好也比較誠實。而當然,當一位樂評人要提出“評論”時,他至少也要瞭解這些音樂家所運用語彙的技術層面,起碼是最低限度的,也就是說這種語言到底是如何講的,然後可以發揮到什麼程度?

另一方面,太多的知識也是危險的,就像看球賽時常出現的“把手椅上的四分衛”一樣(註:美國俚語:看電視轉播評論球賽者),是一種危險而不切實際的做法,譬如說:「這裡我會這樣、可以這樣、能這樣,應該怎樣才對...」云云,這是不對的。

公平一點地說,瞭解有興趣且有經驗的非音樂家觀眾,對於音樂的反應,也是很重要的價值與功課。我會告訴我的學生常常要具備“同理心”,設想如果自己坐在觀眾席,如何接收到你的音樂?感覺如何?這在劇場人的說法,叫做「第四道牆」。

我相信「評論」(Review),而非「批評」(criticism),這表示評論中呈現了資訊、意見、釐清、歷史上的先例、風格上要注意的...等等,但是,請不要給予價值上的評斷。身為表演者,我們比任何人都知道發生什麼事,也只有我們清楚一首音樂產生的來龍去脈。所以請樂評人們好好地也乾淨地,扮演好您的角色。

Dan Morgenstern、Whitney Balliett、Leonard Feather等人皆是爵士樂世界中的樂評人典範,Alex Ross則是古典樂世界中的樂評人典範,當然還有很多優秀的樂評人值得尊敬與學習。問題出在「錢」—有時候如果一份雜誌付太低的稿費,一些樂評人的文章水準就跟著降低了,有時候是翻譯的程度、有時候是缺乏經驗、有時候是還未具資格或具備足夠素養...然而有時候更常見的狀況,是這些人得學會如何寫好一篇像樣的“散文”罷了!

要當一位“樂評人”,也是一件需要很多學習過程的認真工作,如果做得好,他們在這樣的藝術形式歷史中,才算扮演好角色;如果真的做得好,不管在歷史層面或是當下,爵士樂的種種才能被完整地呈現給世人。


(原文作者David Liebman是世界知名的爵士薩克斯風演奏家與教育家,曾為Miles Davis、Elvin Jones等樂團固定成員,也與Michael Brecker、Joe Lovano等定期推出新作等,是與爵士音樂史一同成長的人物。David同時也是IASJ國際爵士樂學校聯盟的創辦人,多年來除專業巡迴演出與錄音外,也風塵僕僕在全世界進行講學活動)


以下是啟彬的看法:

其實我真的覺得David Liebman的說法非常公道,一方面希望音樂家以同理心去體會觀眾聽到什麼,二方面也告訴我們"評論"與"批評"的不同,而"有錢能使鬼推磨",卻也是不分中西,一樣的現象就是了!

我好幾年前就講過了,會寫“跟爵士樂相關文字”的作者或寫手,是不能被稱為“爵士樂評人”的,但這就跟“資深媒體人”一樣,變成一種有點廉價的封號

付錢才寫不付錢不寫,縱然你的文采很行,對我而言那都是“廣告文案”而已,而很抱歉,文案我自己就會寫,甚至我也都不太相信寫了,或是找某某名人設計什麼,就會對作品有加分或加持作用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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