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字理解音樂的危險 - 不只字面意義上容易誤解,還可能加深偏見

文 / 謝啟彬


您真的確定,用文字來理解音樂,絕對安全而沒有問題?

要會用兩種文字,就要兩種都懂—中文v.s.外文、外文v.s.音樂、中文v.s.音樂 不同領域中文v.s.不同領域中文…

舉幾個最簡單的例子:

1. 費玉清講的「民歌小調」,跟中華民國的民歌運動時期的民歌,意思不一樣

2. 那個「小調」,也不是我們在西洋音律裡頭講的「小調」

3. 「爵士樂」跟英國的「爵士冊封制度」一點關係也沒有,只是音譯上取用到這詞

4. 戲劇的即興,跟音樂的即興在表現形式上有點不同;而古典音樂的「即興曲」是寫好的譜,爵士音樂的「即興」是指在一組和絃進行中重新即席創作旋律,印度音樂的「即興」是根據調式與儀式長度…

5. 世人現在認定的節奏藍調(R&B),是八〇年以後的R&B風格形態,但是R&B從藍調開始就有了,也有跟教會裡頭的福音詩歌(Gospel)做為「世俗音樂」分隔的意涵

張冠李戴已經很嚴重了,現在又加上媒體推波助瀾與民眾理盲,擅自引伸詮釋各自表述又是雪上加霜,不是要您我當古板衛道人士,而是那種混亂很多時候是文字與語言害的。

就好像西洋人常會搞不清楚,電影場景在香港,但是劇中人想說是在中國領土,“澇”中文或對戲角色講的卻是普通話,他們不知道有廣東話存在的樣子...或是兩岸用語不同,之前不是才有個官員因為這樣被爆出抄襲文章情事?

但是,電影終究是電影,不求甚解就要硬套「名詞」的現象,卻是非常常見的。



[驚] 莫札特也寫過節奏藍調(Rhythm & Blues)嗎?

不然怎會跟Sweet Sixteen、浪人情歌、酒後的心聲、苦海女神龍、Unchained Melody、If I Ain't Got You...那麼像呢?

(繼續模仿一堆不求甚解的人大驚小怪中 XDD)





這個問題的解答,在下面四個文章連結中:

民歌運動?另一種音樂層面切入的探討

60年代的搖滾、爵士與拉丁樂與其對台灣民歌運動及庶民音樂的影響(Keynote)

從台灣流行歌壇(或作場圈)認知的"Jazz"談如何找到你真正想學的音樂

爵士風?爵士味?—古典樂聆賞者或音樂家常出現的“本位主義”推論謬誤

以現在已經知道森巴是什麼的認知下,你就會明白,在台灣,「森巴」(Samba)是存在於歌詞(文學)中而不是歌曲(音樂)中的一個詞彙!^^




延伸閱讀:

不要再過門「咚東董」啦! – 三等分拍型在不同音樂風格中的概念釐清

到底什麼是「R&B」?什麼又是「Soul」?節奏藍調跟福音詩歌的融合,就被稱為靈魂樂

我的「國際觀」 - 主動出擊,改變成見,清楚地表達你的特色與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