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謝啟彬
責備學生或年輕人,不是為了自己的情緒或是救援所花掉的額外力氣
自我要求就是專業,自然希望成果能盡善盡美
如果什麼都是沒關係沒關係,那學生或年輕人學到的,將是那種隨便的態度,或是不自量力、自我膨脹
進度,可以妥協,但是進步,不能妥協
我們曾在舞台上跟一組荷蘭來的女小號手同台,地點在台南安平樹屋戶外
照台灣的狀況,其實那是荷蘭自家人主場,因為主辦方是荷蘭台北辦事處,都是在台官員商人與眷屬
再來就都是看熱鬧的群眾而已
這位音樂家帶來的樂手們很年輕,都還在音樂院裡頭學習,程度都已很好,跟著前輩巡迴無非是增加演出經驗與履歷,他們很愛耍寶,但是上台時則是全力以赴
而到了某一首曲子時,貝斯手跟鼓手跑錯和絃或是沒有跟到原來排練的編曲,趁著音樂轟轟隆隆的當下,我親眼目睹這位女小號手,轉過頭去對著貝斯手與鼓手大吼「錯~~~~了~~~~這樣錯了~~~」(用荷蘭文)
我們都被嚇到了,但是轉回頭來,女小號手繼續專業地即興與演出著,賣力的程度其實已經超過台下觀眾的期望
下台之後,荷蘭代表請大家去吃周氏蝦捲,席間貝斯手跟鼓手因為年紀輕,很餓想吃飯,團長的表情就跟台灣的長輩一樣,再三使眼色說不可以亂來亂拿亂吃,畢竟是賓客,而且長官還沒喊開動
所以別以為這是什麼儒家文化的陋規或是迂腐的長幼有序倫理云云,這只是一個做人的基本道理而已,該教的就是要教
而吃到一半女小號手團長仍是繼續念,但是她完全是就事論事,因為後來我們參與了討論,因為也一起演出的關係,她就說這是專業問題,節奏組喇低賽或不小心跑錯的話,前面的演出者就得想辦法凹回去或是也可能跟著出包,所以她仍然對著貝斯手跟鼓手說下不為例!
耐得了操的,就繼續進步,耐不了操的,就銘謝惠顧~
責備學生或年輕人,不是為了自己的情緒或是救援所花掉的額外力氣
自我要求就是專業,自然希望成果能盡善盡美
如果什麼都是沒關係沒關係,那學生或年輕人學到的,將是那種隨便的態度,或是不自量力、自我膨脹
進度,可以妥協,但是進步,不能妥協
我們曾在舞台上跟一組荷蘭來的女小號手同台,地點在台南安平樹屋戶外
照台灣的狀況,其實那是荷蘭自家人主場,因為主辦方是荷蘭台北辦事處,都是在台官員商人與眷屬
再來就都是看熱鬧的群眾而已
這位音樂家帶來的樂手們很年輕,都還在音樂院裡頭學習,程度都已很好,跟著前輩巡迴無非是增加演出經驗與履歷,他們很愛耍寶,但是上台時則是全力以赴
而到了某一首曲子時,貝斯手跟鼓手跑錯和絃或是沒有跟到原來排練的編曲,趁著音樂轟轟隆隆的當下,我親眼目睹這位女小號手,轉過頭去對著貝斯手與鼓手大吼「錯~~~~了~~~~這樣錯了~~~」(用荷蘭文)
我們都被嚇到了,但是轉回頭來,女小號手繼續專業地即興與演出著,賣力的程度其實已經超過台下觀眾的期望
下台之後,荷蘭代表請大家去吃周氏蝦捲,席間貝斯手跟鼓手因為年紀輕,很餓想吃飯,團長的表情就跟台灣的長輩一樣,再三使眼色說不可以亂來亂拿亂吃,畢竟是賓客,而且長官還沒喊開動
所以別以為這是什麼儒家文化的陋規或是迂腐的長幼有序倫理云云,這只是一個做人的基本道理而已,該教的就是要教
而吃到一半女小號手團長仍是繼續念,但是她完全是就事論事,因為後來我們參與了討論,因為也一起演出的關係,她就說這是專業問題,節奏組喇低賽或不小心跑錯的話,前面的演出者就得想辦法凹回去或是也可能跟著出包,所以她仍然對著貝斯手跟鼓手說下不為例!
耐得了操的,就繼續進步,耐不了操的,就銘謝惠顧~
這故事有個番外篇:
樂團成員除了小號手以外,鍵盤手(非裔美國人)是她的男友,剩下三位鼓手貝斯手饒舌歌手都是年輕人
演出有台北在實踐大學音樂系的講座(我的課)、台北場在河岸留言,以及台南場的安平樹屋戶外場
台南場演出完,三個荷蘭年輕人照例跑去市區找地方玩,隔天早上我遇到他們,鼓手跟貝斯手很興奮地說他們去了一家Pub Jam,我心想當時台南應該沒什麼所謂Jazz Pub,有的話應也是多元化經營的,什麼風格都有的
他們還告訴我說,老闆已經講好,明年會請他們過來表演,確定了!老闆很豪爽地答應了.....云云
我心裡只能給予祝福:年輕的外國小朋友,沒遇過台灣老闆話虎爛,就這麼信了,搞不好連英文都溝通不良呢!這不是歧視,而是實際經驗,有時候我會親身體驗那種台灣人語言溝通上的誤差甚至完全相反的理解
其次,哪一個老闆哪一家pub真的這麼豪氣,要負擔你們從荷蘭飛到台北的來回機票以及食宿甚至演出費呀?況且,你們是跟著一個知名音樂人來的樂團團員,真的輪到自己來的時候,光宣傳都不知道怎麼宣傳了,這真的認真就輸了呢!
他們後來有沒有再去台南?隔年?當然沒有!而且那家後來打聽出來名字的pub很快就倒了,撐不到年關。這也再三告訴我們,國外的經驗,不能直接移植的道理,因為有些音樂風氣與聆聽習慣的事,需要長時間的培養甚至修正的
延伸閱讀:
更多有關教育
更多國際交流
樂團成員除了小號手以外,鍵盤手(非裔美國人)是她的男友,剩下三位鼓手貝斯手饒舌歌手都是年輕人
演出有台北在實踐大學音樂系的講座(我的課)、台北場在河岸留言,以及台南場的安平樹屋戶外場
台南場演出完,三個荷蘭年輕人照例跑去市區找地方玩,隔天早上我遇到他們,鼓手跟貝斯手很興奮地說他們去了一家Pub Jam,我心想當時台南應該沒什麼所謂Jazz Pub,有的話應也是多元化經營的,什麼風格都有的
他們還告訴我說,老闆已經講好,明年會請他們過來表演,確定了!老闆很豪爽地答應了.....云云
我心裡只能給予祝福:年輕的外國小朋友,沒遇過台灣老闆話虎爛,就這麼信了,搞不好連英文都溝通不良呢!這不是歧視,而是實際經驗,有時候我會親身體驗那種台灣人語言溝通上的誤差甚至完全相反的理解
其次,哪一個老闆哪一家pub真的這麼豪氣,要負擔你們從荷蘭飛到台北的來回機票以及食宿甚至演出費呀?況且,你們是跟著一個知名音樂人來的樂團團員,真的輪到自己來的時候,光宣傳都不知道怎麼宣傳了,這真的認真就輸了呢!
他們後來有沒有再去台南?隔年?當然沒有!而且那家後來打聽出來名字的pub很快就倒了,撐不到年關。這也再三告訴我們,國外的經驗,不能直接移植的道理,因為有些音樂風氣與聆聽習慣的事,需要長時間的培養甚至修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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