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音樂好惡的培養,其實也是一種價值觀的培養,你可以先追隨一種價值觀,然後再去修正你的價值觀,而不需要一開始就鐵板一塊,放大自己的狂熱喜愛

文 / 謝啟彬



一、講到一個音樂風格,最好點選下去就是那一首,雖然我們現在幾乎都可講出代表性的樂曲,但是沒有辦法直接說一個風格就是一首曲子

二、聽信太多媒體的定義與說法,但其實很多時候那反而是寫作者主觀的認定,只能參考不能下定論

音樂聽愈多,「比較」更為重要,「資料庫」的擴編也非常重要,「脈絡」則是我們非常著重的,「細節」、「差異」也是,甚至有什麼「共通點」與「加工增減」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直接放個名字上去,你到最後就是發現那個「條目」很快就不夠用了,就得擴編,甚至到後來你還得「重整」很多回合

所以我常講聽音樂不是法律,直接判定你對他不對,我好你不好,即便法律也有考量情理法的時刻,不是那麼黑白分明或是絕對性,但是網路時代最怕的就是每個人都用自己的好惡在判斷,然後互相去誤解不喜歡的東西,加深鴻溝

但對音樂好惡的培養,其實也是一種價值觀的培養,你可以先追隨一種價值觀,然後再去修正你的價值觀,而不需要一開始就鐵板一塊,放大自己的狂熱喜愛

像我們的觀念就屬於很多元的那種,因為你知道「脈絡」的重要性,不會斷章取義,而很多時候看事情從不同角度切入,經常得到的暫時性結論就會不一樣,這時候經常就得逆向思考或是換個角度切,你就能慢慢得到比較完整的圖貌

經常學生或觀眾會講一些比較是他們的推論的話語,我現在都會面帶微笑地說,慢慢來,路還很長,你還沒看到後面、走到後面,只是因為現今資訊發達,就好像你讀小說直接從序章翻終章看兇手是誰真相大白,豈不是很無趣嗎?

以現代角度來講,學音樂、欣賞音樂、了解音樂,跟看劇情片電影其實也很像啊!誰先爆雷誰全家XXX(誤),你要直接看那些影評網紅幫你“濃縮”劇情搶流量而你幫他衝流量,還是你想要自己先看幾次再說呢?

我們比較是那種引導你慢慢去理解劇情發展的「協力者」,而不是「評論者」,自然,也不會根據坊間的內容去幫你,或是那些評論、文章、作者...等,一直去補足破碎的脈絡

建構脈絡,需要博學多聞與獨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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