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歷史的爵士樂風格真的可以跟400年歷史的古典樂一樣,一種一種風格或樂派切開嗎?

文 / 謝啟彬


昨天大眾爵士樂欣賞講堂第一堂才開講,今天就有音樂老師來問了,說考高中教師甄選有一題有疑問,“正確答案”是D

但是其實這就是古典樂出身的出題教授犯的錯誤,因為你不能像古典樂400年那樣,把爵士樂100年直接用“風格名詞”分開

Free Jazz跟Fusion的生成時期也很接近,1960年代是多元發展的時代,不是像古典樂派這樣分得很明顯說巴哈死掉是巴洛克結束、貝多芬是浪漫派濫觴那樣,而且嚴肅來說,古典樂也不能這麼武斷分的



但是“最好的答案”應該也只能選D,因為只有D的前三項排序至少在年代上是對的,後兩項的先後就有疑慮了。我會覺得D的最後兩個對調,或許會更有說服力

別的不說,光是台灣的高中音樂課本,爵士樂的章節不是沒有,但是歷史介紹時就依編年、時代將爵士樂的發展與風格概說一下,這其實都不難,網路查一下都寫得出來。

重點在於後面的舉例,舉例爵士樂時,還是用....蓋希文的「藍色狂想曲」,雖然書籍作者會寫說這不是真正的爵士樂,但是,為什麼就不能用真正的爵士樂當例子呢?譬如Miles Davis、Sonny Rollins、Louis Armstrong、Oscar Peterson都好,都能找到極佳的爵士樂形態例子。

因為課本作者,是古典樂出身的老師,that's why。

這樣光是一個段落四頁,前兩頁與後兩頁就完全是牛頭不對馬嘴啦!就好像你古典音樂介紹歌劇男高音,結果範例用的是Josh Groban一樣,看出這樣的詭異了嗎?

所以還是來聽大眾爵士樂講堂比較實在,我們不會切開來教,我們會分析讓你知道源流與脈絡,這才是真的音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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