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乍看成理其實卻不可信,或過時五十年以上的音樂書寫文案及想法

文/謝啟彬


三大乍看成理其實卻不可信,或過時五十年以上的音樂書寫文案及想法:

1. 黑人的音樂都比較奔放、爵士樂只有黑人才能演得好、黑人音樂強調節奏性 -

示範:學Groove一定要跟黑人學,只有在哪裡的爵士樂才有資格稱之為爵士樂、黑人的樂風比較不適合小朋友學,白人的搖滾曲風比較適合入門(樂器行)、爵士樂是幾歲以後或歷經滄桑云云才能玩得好...等


2. 他有什麼樣的血緣或是什麼民族,他的音樂中一定會帶進這樣的元素 -

示範:是義大利人,音樂就比較熱情奔放、中東背景的一定就會有很多民族音樂色彩、北歐的爵士樂都很冷很ECM、歐洲人的和絃都很難、亞洲人的爵士樂就一定要用傳統樂器...等

(最誇張的一次經驗:跟某一心嚮往去黑人區住個兩年就會演奏爵士樂的學生,解釋完義大利裔與猶太裔的爵士樂手在爵士樂史上也佔大多數之後,他的回答是:所以說這些義大利裔的人從小也住過黑人區嘛?Orz)


3. 對性別或身份角色之既定偏見或廢話連篇只是為了要填滿字數 -

示範:這位女性鋼琴家在生產之後復出,音樂中充滿了母性的光輝、那位女歌手渾身散發著鄰家女孩的特質、宅男的熱力讓音樂更彈跳、多年後重新詮釋,添加了年齡上的睿智與成熟度、他身體上的殘疾卻也造就了他音樂上的不向命運低頭...等


隨便一種都能想到三十個以上的例子來反駁或破解,大家自己可以先試試看 ^^ 但是在台灣,很多人實在太懶惰也太天真(請注意我不是寫“台灣人都”),除了把上面那些偏見當作信條以外,也很不容易看到事物的本質或是世上的現況。

有時候我甚至覺得廣告行銷形態的文案、濫情而理盲的觀念或是媒體與個人的斷章取義,似乎已經泛濫成災,但是可悲的是,如果不這樣寫或這樣講,接收端或是消費者又會不相信,所以好像會一直惡性循環下去喔?...

So actually it's because nobody cares but everybody talks as if we cared,
eventually nothing can be accomplished seriously.

好像真的在這座島上很多事都是這樣的現象呢?



以前當我還是個小毛頭在玩Band的時候,問過很多做場團的前輩,Michael Jackson的曲子都好棒,為何不做不練呢?當時我聽到的回答是:做這個太累了啦!

小時候我很菜,不敢講話,不過現在我知道原因在哪裡了,原因是:

1. 不知道怎做啊!不管是抓歌或是買套譜,做出來就是不像,因為不知道如何處理那些Groove

2. 投資報酬率太低:Pub演出收入低,練這個要練很久,客人又不一定會喜歡;然後有機會做演唱會的話,國語流行歌曲又都比較少“長這樣”的,自然就...

所以大部份的時間裡,我還是一直看到這些前輩,看著國外的音樂會或演唱會錄影帶(VHS)在喊熱而已

很多人的理由是這些都是黑人音樂,我們東方人跟這種的有太強的文化隔閡...云云

可是蕭邦是波蘭人耶!柴可夫斯基是俄羅斯人耶!葛利格的國家是?法雅呢?Angra是巴西來的重金屬團,甚至,Astor Piazzolla是阿根廷人耶! 怎這些就沒有文化隔閡了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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