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嘻哈演化史」紀錄片最終章 - 介紹多組超級製作人的風格來印證流行音樂的靠攏,以及混音帶地下音樂文化的利弊得失

文 / 謝啟彬



最後的兩集,討論了兩個比較靠近我們這個時代的嘻哈,甚至流行樂風格轉變與演化,也談到了嘻哈文化與法律社會扞格的主題。源自地下的嘻哈,勢必在新世代找到了另類的成功之路,卻也因為商業利益的衝突,加上網路的推波助瀾,慢慢還在演變進化中

第十五集的主題非常明確,就是聚焦在多位「超級製作人」身上,他們的才華被許多嘻哈人與嘻哈觀眾肯定,也讓流行音樂人爭相與之合作,所以說簡單的小結論就是,流行樂往嘻哈靠攏了,這也是我在教學時一定會給學生的觀念:流行音樂是一張衛冕者的寶座,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音樂風格坐上去風光一時,而從二十世紀末期開始,主流的唱片公司與藝人們,一定得加入嘻哈的元素,才能持盈保泰、維持地位或往上攀升


首先介紹的是從紐約搬到維吉尼亞州海邊的Teddy Riley,他創造出來的「New Jack Swing」風潮,可是連Michael Jackson、Janet Jackson、Bobby Brown、TLC、Boyz II Men...等大牌藝人,都至少有一首這種「一半R&B、一半Hip-Hop」的名曲,而這一切始於Teddy Riley與Wreckx-N-Effect的同名歌曲《New Jack Swing》!其實我個人的認知是R&B的部分,來自演唱與演奏的旋律與Shuffle律動,姑且稱之為「會Swing的Funk」(請參閱「節奏篇」一書),而編曲上的配器則借用非常多Hip-Hop的音色與製作方式,這一系列文章中我有寫到一些,想知道更多的話可以到啟彬與凱雅的爵士棧中用棧內搜尋,就可找到更多相關音樂與介紹


原來因為弟弟過世而離開紐約傷心地的紅牌製作人Teddy Riley,在維吉尼亞州這個剛好銜接美國東岸與南方的交界點,因為舉辦了選秀比賽而挖掘了下一組超級製作人 - 菲律賓裔的Chad Hugo與非洲裔的Pharrell Williams,兩人是高中同學,組成的團體不但獲獎且很快受到矚目,他們就是知名的「The Naptunes」(海王星)!

對很多受訪音樂人來說,The Naptunes的音樂概念好像真的是從外星來的,然而我從Pharrell Williams的訪談與音樂中找到線索,他說他們聽很多七〇年代的音樂,對我來說那些Bass Groove跟Drum Beat,就是非常Funky,可以反覆聆聽他們的名曲或受邀製作的名曲如《Rump Shaker》、《Superthug》、《Grindin》,讓音樂說話,你就會明白


另一組也是出身維吉尼亞州的組合,則是Timbaland與Missy Elliott這組男女搭檔,一位負責編曲做Beat、一位負責寫詞演唱,他們也是被許多行家讚許的“怪胎”,尤其是經常在幕前現身的Missy Elliott,又有歌喉又能饒舌又會造型又有文字掌控能力,表現出來的女性自主「態度」,對新世代的嘻哈人來說非常具有指標性。而且2000年前後的MV製作已經都非常具有概念性,所以也加深了視覺感官的強度,我推薦《Work It》跟《Lose Control》兩曲的MV,當然她們的名作還有很多


Timbaland的製作作品 - Ginuwine的《Pony》對我而言,是一首R&B的曲子,但編曲上非常Hip-Hop,這也改變了節奏藍調的味道,所以說不同時代的R&B,當然就會有不同的聲音,不可能一模一樣,但會有很多傳承之處

鏡頭轉到密西根州的底特律(Detroit),就是要來介紹一位天才製作人了,是的,就是英年早逝的J Dilla,故事從他跟朋友三人組成的「Slum Village」開始,跑去曾任George Clinton的Parliament-Funkadelic樂團鍵盤手的“鄰居”Amp Fiddler家的地下室錄音,Amp Fiddler教J Dilla如何使用AKAI MPC這台取樣機(紀錄片中多看到2000的型號),結果J Dilla把這台機器當作樂器來使用,造成了前無古人的革命性轉變,這我之前在教課時有講過,他的處理鼓機方式,就好像真的鼓手在打鼓一樣


換句話說機器與電腦,都有一種「Quantize」的功能(紀錄片中翻譯成「量子化」,但是其實那是「自動對齊」的功能,你可以對齊八分音符或十六分音符甚至三十二分音符等等,假如你技術不好,機器會幫你修正),但是J Dilla完全不鳥那個功能,他反而像是真的鼓手一樣,會隨著音樂的感覺起伏,這在爵士樂中是很標準的音樂處理法,不是聽click,而是跟著音樂走。像J Dilla做出來的Beat,一方面有很強烈的Lay-Back Feel,二方面他又會想出很多一般人想不到的鼓點組合方式,所以真的是震驚八方

Amp Fiddler把J Dilla介紹了給A Tribe Called Quest的Q-Tip,然後當時已經很大牌的Q-Tip又拼命向同業推薦J Dilla的作品,所以愈來愈多主流藝人找他合作,留下了諸多無法磨滅的代表性作品,紀錄片中推薦聆聽了The Pharcyde的《Drop》,你會發現Bass的線條跟鼓的切分,很明顯是「手打」的。而J Dilla後來出產很多的所謂「Beat CD」,結果不但大家搶著取樣當作「打底」使用,也影響更多DJ與製作人學會“嶄新”的做節奏方式,譬如黑眼豆豆的Will.I.Am就很懷念他


J Dilla曾經紅到他的朋友到家裡去,結果樓上有一組大牌藝人,地下室又一組大牌藝人,朋友們說大家都覺得他好厲害,但是他卻都淡淡地不以為意,明星大咖對他沒有什麼意義,他只是在做音樂,而天才總是早逝,他留下的音樂,卻如同恆星一樣永遠閃亮~


底特律的附近,就是伊利諾州的芝加哥(Chicago)了!這裡又有一位天才降臨,那就是Kayne West,他總是動力十足,無時無刻都在創作,但是也盛氣凌人,譬如他幫Jay-Z製作的《Izzo》聲音就是那麼與眾不同,但是在此之前,Kayne West也在圈子中衝撞很久。而因為車禍差點致死的關係,Kayne West的風格有了巨大的轉變,也改變了嘻哈的面貌,譬如《Through The Wire》的Wire就是他受傷後嘴部裡頭的鋼絲,結果他取樣了Chaka Khan的《Through The Fire》,真是...哈哈哈!而他的主題多元,甚至開始唱《Jesus Walks》,對很多人來說是個很大的啟發,你可以勇敢地在嘻哈中做自己,講任何自己想講的,收錄此兩曲的「The College Dropout」專輯,整張的音樂性真的很豐富


整個系列的「嘻哈演化史」已近尾聲,在最後一集第十六集中,感覺又像是一種時代巨輪的循環,讓嘻哈的地下文化之一「Mixtape」,變成對抗商業體制的一把利劍。主持人先帶我們去紐約的運河街(Canal Street)探訪非法販售的錄音帶甚至是CD的地下暗黑秘密攤位,然後跟大家一起討論嘻哈精神一開始就是反體制的,以及新世代的嘻哈音樂人又如何善用這種“非法工具”?

故事先從50 Cent先開始,所謂的「Mixtape」可以說是盜版,但是其實應該說是「二創」,也就是嘻哈文化中本來就是用前人的R&B、Funk等等樂風的曲子或片段,然後MC在上面即席創作之後錄下來再大量拷貝,所以裡頭勢必會有很多有版權的音樂,跟創作者自己加上去的混音與饒舌等等,但是這樣的作品有市場,很多人會買,甚至你得靠Mixtape裡頭所展現的才華,以及這個地下流通的管道,讓鄰里社區之間,甚至跨區跨城市,讓愛好者認識你


而50 Cent的饒舌風格是非常挑釁的,他會在他的Mixtape中罵別的饒舌歌手,或是任何他不喜歡的事,也讓他迅速變有名起來,代價就是他曾中過九次槍,但是這種爭議性,卻也加強他的音樂力度。在他的朋友DJ Whookid的協力下,50 Cent的“專輯” - 其實是“街頭專輯”,也就是透過這種管道流傳的「Mixtape」 - 「50 Cent Is The Future」受到坊間很大的關注,也輾轉流到了知名饒舌歌手Eminem(阿姆)的手上,阿姆一聽完馬上想辦法聯絡上50 Cent,也介紹他給Dr. Dre,所以50 Cent的人生又更上層樓了!


因此在紀錄片中,有些受訪者會說其實Mixtape,分成了50 Cent出現前跟出現後兩個世代,之前真的就是打游擊作法,但是之後這個非法管道卻也變成了一個灰色管道,唱片公司會去這管道中發掘新人,也暫時對裡頭侵犯版權的狀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非法會帶動合法的銷售,也對藝人的名氣累積或甚至造勢有幫助

另一個Mixtape的另類啟示錄,則發生在亞特蘭大(Atlanta)的「Trap」風格誕生過程,開始這種風格的T.I.,原來都是在貧民區販毒的小孩,所以其實Trap的意思是指販毒的場所,而T.I.的作品中會有大量的販毒情境描寫,這樣的文字風格加上音樂聲響,也就讓「Trap」變成美國南方尤其是亞特蘭大的Hip-Hop一個很知名的次類型(Sub-Genre)


而在音樂上,在我這系列文章中所介紹到的Roland TR-808鼓機,加上E-Mu S1200取樣機的「快速反覆」技巧運用,譬如一聽就知道是刻意加速與堆疊的電子小鼓與電子銅鈸聲(真人沒辦法這樣打,是機器做出來的),也就成為了Trap音樂的聲音特色

而T.I.比較早期的作品如P$C這團體,即便有跟亞特蘭大當地的LaFace唱片公司簽約了,也都是“自力更生地”透過Mixtape這種地下流通的方式,先在社群中紅起來的,而當他們更紅的時候,別家唱片公司如Atlantic就來挖角了!所以大家可以想像在還沒有Youtube的時代,一種東西要流行,很多管道是你想像不到的,甚至有很多管道是地下的,而唱片公司看你有人氣又有商機,才會靠過來投資,也讓T.I.的Trap曲風與詞風繼續延續流行下去


另外一位亞特蘭大的Lil Wayne,則是靠著Free Style的高超功力,賣他的Mixtape,因為如果是唱片公司出專輯,通常會有商業考量或是更多顧慮,但是對Hip-Hop MC來說,Mixtape就好像音樂家的現場演出一樣,你可以自由發揮,比較不會受限,所以這就說明了地上與地下兩種管道的利與弊。而在地下管道中,黑人的理髮店也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我每次都跟學生或觀眾說,Barber Shop就好像是黑人的情報集散地,或是台灣的廟口前榕樹下里民活動中心一樣,這些嘻哈音樂也會擺在黑人理髮店裡頭販售,或是被店老闆用力播放,就成了超越廣播電台的一種另類媒體


而Mixtape就像是現在常講的「自媒體」一樣,你有很大的自由,但是卻也會損害別人的利益,所以片中也提到好幾位DJ是以製作Mixtape知名的,被警方的霹靂小組攻堅逮捕,然後銷毀他們的“盜版”光碟或經由司法審判,他們說這時候嘻哈音樂真的感覺又好像毒品一樣...而這盜版不是硬生生真的盜版,而是(根據法律的)「未經授權的二次創作」,只是這樣的平台,卻也孕育出許多傑出的嘻哈創作人,所以說這就是爭議之所在

譬如Wiz Khalifa、J. Cole、Kendrick Lamar、Drake...等人,都是從這樣的「Mixtape」文化中崛起,並為更多人所認識,才有了跟主流唱片公司簽約的機會,而嘻哈的精神,就會一直存在於這種“矛盾”中,隨著網路的興起,Mixtape的製作也進入了自製影片如Youtube、自製音軌如SoundCloud,甚至獨立線上製作或串流都是很興盛的


其實就如爵士樂一樣 - 最後我以爵士樂手的角度來做個收尾好了 - 爵士樂最大的特色就是它的「變」,但也因為它變化極大、自由度極寬,發展出很多都不一樣的次類型與藝術家,所以爵士樂永遠無法成為主流市場的寵兒。爵士樂精神,其實跟嘻哈精神有異曲同工之妙,有人可以用這樣的概念展露才華再創新局,但更多人也得面對許多現實與環境的挑戰,以及大眾的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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