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透過網路的推波助瀾,根據「名字」來討論甚至爭吵的現象愈來愈頻繁,也可以說是常態了,有種“各擁其主”的味道,但音樂的討論與學習還是要回歸音樂本身,也需要一些引導以建構脈絡甚至培養品味

文 / 謝啟彬


很多人聽音樂喜歡分這個分那個,甚至還會為了定義問題跟別人吵架,或是看到一個曲風名詞,很疑惑卻找不到那個確實的定義,當然,文字通常無法精準描述音樂,大部分你接收到的要不是人家看書看資料看來的,要不就是主觀印象描述,有無投你胃口而已?

我們沒有這種困擾,最大的解方就是:不用為了定義問題跟人吵架,你怎知道別人對定義的理解是什麼?更甚者,主客觀條件都不一樣的條件之下,要吵什麼?吵架、筆戰其實經常都只是要證明我是對的,別人是錯的,尤其是網路時代,更增加了一種「蹭」:別人在吵架我來喊燒一下,順便推銷一下自己,或是更直接地賺流量

也許有天我們都會被世界淘汰,但是,我喜歡我們自己聽音樂、學音樂、玩音樂的方式~


對我來說,我不會去分說韓國女團BLACKPINK成員ROSÉ的《number one girl》是K-POP,李宗盛的《給自己的歌》是C-POP或Mandarin-POP之類的,因為這種分類跟講音樂的本質與內涵是不同的分類,就這麼簡單啊!

前面那種分類沒有錯,但是是從語言、地域甚至民族去分的,但是他們後面的音樂編曲曲風,是一樣的啊!這才是我們想介紹與分享的,很多人不知道怎麼形容這種曲風,就說是R&B或Soul,然後就又落入另一個分類的偏誤,因為R&B跟Soul也有很多種前前後後與細部差異啊!

而當你要討論音樂時,就一定得面對音樂,這時候不用音樂上常用的計量單位,硬要用感覺去詮釋,就是會隔靴搔癢,所以樂理不過只是計量單位的一種統稱而已,沒什麼好排斥的,就跟請幫我裝500C.C.跟裝七分滿剛好就好,前面就至少比較符合需求,也減少疑惑或混亂


歌單、播放清單的唯一好處在這裡,這不是為了聽爽的而聽的,也不是要符合什麼你當下的情緒,而是至少像我們這樣的“熱心者”,自己整理也分享出來,就會比較容易建構脈絡,所以像我們經常會遇到人家要我們推薦什麼必聽、榜單、名曲,我說實際上譬如爵士樂的十大名曲好了,可能十首你能接受的只有三首,因為那符合你對爵士樂的印象

那剩下七首就不是爵士樂了嗎?當然是!只是超出了你的認知範圍,所以需要一些引導,以及前面講的建構脈絡甚至培養品味,如果你只是想隨選隨聽碰運氣地聽,那自然就有一種強迫感甚至迷惑感,久而久之你就直接放棄探索爵士樂了,對我來說,每種音樂都是一個哆啦A夢的四度空間袋,可以探索的很多,但是不能隨便亂抓


D'Angelo的《Send It On》跟吉田美奈子的《Melody》也是一樣道理,他們之間的出品年代至少差了23年有吧?前者被冠上所謂「Neo-Soul」,後者被冠上所謂「City Pop」,但是前者只是為了要跟六〇年代的Soul做出一點區隔,順便強調所處的年代,甚至加上行銷企劃的文案導向而已

他本人對於被稱為Neo-Soul感到並不喜歡,而後者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也是對於一個年代某個時期的流行音樂的舊瓶裝新酒新稱呼,而且創造出新名字,能讓新一代樂迷們更有認同感,我也講過這樣的現象,比較是廣告行銷的常用手法


但是那個音樂的“載具”(Vehicle)是一樣的,我們如果教學或是講座或是寫文,希望傳達的有90%是這樣的方向,但是最近幾年我覺得透過網路的推波助瀾,根據「名字」來討論甚至爭吵的現象愈來愈頻繁,也可以說是常態了,有種“各擁其主”的味道

可能我們的這種「希望找到來龍去脈且掌握關鍵要素與特色」的音樂教法太“古典”了吧?而古典樂的觀眾也不太習慣欣賞非古典音樂也能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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